关于米易县宜居城市道路改善工程(克朗片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质疑回复
各潜在投标人:
投标人对地质灾害治理设计资质的提出的质疑,回复如下:本项目为国道G227的一段,属城市道路兼公路,道路沿线城市化低,经前期调查,可能存在地质灾害。故对设计单位具有地灾设计资质给出了适当的加分。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号2.2.4(3)中施工团队人员要求:具有市政和公路工程注册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得 3 分”提出的质疑,回复如下: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号2.2.4(3)中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或公路工程贰级建造师得1分;具有市政和公路工程注册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得3分。本工程为国道G227的一段,属城市道路兼公路,为了更好的提高工程管理和质量,故将执业资格较高的作适当加分。
依据招投标法和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相关规定,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和建设需要选择技术力量强、经验丰富的施工单位来承担施工任务,潜在投标人网上提出的质疑条件仅为加分项,不是准入条件,所以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和不合理条件,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配备。
招标人:米易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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