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至今有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300万元的营林(造林)工程施工业绩得2分,每增加一个业绩加2分,本项最多得4分。(以上业绩至少完成1个,否则不予加分) 2、2016年至今完成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300万元的市政道路绿化施工业绩得2分,每增加一个业绩加2分。本项最多得6分。 注:1、以上业绩不重复得分。 2、业绩证明材料:①新承接的项目:中标(选)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②完成的项目:中标(选)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记录)。提供多种业绩证明材料的,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候选人公示的网络截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