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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服务单位信息

四川华光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工商注册号: 9151040784712814R 法人代表: 曾维富 注册资本金: 200.00万元
经营范围: 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以上经营范围凭资质证从事经营)。 土地业务范围:可在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独立从事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各类宗地地价评估和省内各地基准地价评估。
服务类别
资质类别: 房地产估价 等级: 贰级 有效期: 2019-11-07至2022-11-07
收费依据: 2014年532号-关于放开房地产咨询收费和下放房地产经纪收费管理的通知、2014年1289号房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放开房地产咨询收费和下放房地产经纪收费管理的通知
服务承诺: 服务承诺:
(1)我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资产评估的法规、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投资的原则,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安全、稳妥地保管好采购人交付的评估业务资料,保守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提供评估报告,并对评估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2)我公司及执业人员自愿接受业主的监督检查,对评估中发现有重大质量问题,以及因项目评估结论不实,引起诉讼和纠纷的,承担相关责任并接受采购人作出的通报批评、停止委托新的评估任务和解除委托合同等处罚
(3)我公司将组建项目工作小组,安排本单位业务水平高、经验丰富、人品正、作风强的业务精英作为评估人员。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准绳,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评估工作,认真、仔细、高效、高质量地做好每个项目的评估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与业主的沟通与协调工作。
(4)我公司具备省级财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执业资质,从事资产评估工作已多年,具备从事大中型资产评估项目评估业绩、经验;保证参加项目评估的每个人员均属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熟悉资产评估业务、资产评估规定和相关专业知识,均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在此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赞誉。
(5)我公司保证在执行评估业务过程中,对有较大争议或分歧的问题,及时向业主沟通交流,不擅自处理。
(6)我公司保证在执行评估业务过程中,若评审人员因近亲属关系,间接利益关系或其他问题,可能对项目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将及时更换评估人员,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真实性。
(7)我公司保证不将承接评估项目转给他人;
(8)我公司保证在执行评估业务过程中,不与相关单位相互勾结,人为设置清单漏洞,不得互相串通、包庇;
(9)我公司保证在执行评估业务过程中,不出现推诿、态度恶劣、办事拖拉等情况,保证完成委托方委托的一切任务。
(10)我公司愿以精湛的技术、科学的管理、良好的信誉为业主评估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贴心服务,并向委托方提供一份满意的答卷。
其他承诺:
(1)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我公司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我公司及执业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 并接受业主的管理和监督。对执业过程中知熟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密,不得向外界泄露;
(7)我公司在执业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8)我公司响应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廉政承诺:
为确保项目的评估工作质量,我公司就廉政事项承诺如下:
(1)必须认真遵守建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保证评估工作行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2)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树立“一切为财务评估工作服务、规范、高效”的思想。尊重委托单位、业主单位的意见,严禁篡改违背委托单位、业主单位的合法要求。
(3)不收受任何礼金、礼品。
(4)不泄露评估工作中的机密。
(5)所有以我公司名义发出去的文件均需严格按照公司审核程序进行;所有原始资料、记录、文件都要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整理、保存或销毁;不私自修改、变动文件记录、资料
(6)参与项目评估的全体评估人员与委托方签订廉政承诺书,严格遵守各项廉政纪律、评估纪律、保密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从审“八不准”的纪律规定。
联系信息
办公地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大街5号(财政2楼) 联系人: 王阳 联系电话: 0812-3350670
参与项目
项目名称 业主或委托单位 状态 评价分值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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